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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抚顺县委 抚顺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司法局  编辑:闫樱之  浏览:4610次  时间:2023年3月7日

2022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实施方案和《中共抚顺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以全面依法治国为主题主线,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切入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创新方式方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先后制定印发了《2022年全县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2022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2次,全县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80余次,结合“八五”普法,举办宣讲活动70余场次,悬挂普法挂图350张,条幅90条,利用抚顺县电台、电视台的《抚顺县新闻》分别播发宣传稿件20篇,抚顺县融媒App的普法栏目转发稿件270篇,在全县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我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运用法治意识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法治思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县将法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在农村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各执法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型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发挥媒体的普法作用,今年在县电台播发法治之声20期,制作“民法典走进抚顺县司法局”快问快答一期,制作法治宣传节目2个,今日头条县司法局公众号发稿38篇。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善汤图满族乡百花村“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在汤图满族乡、马圈子乡、后安镇分别新建法治宣传阵地。

2.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全县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主题宣传月活动方案》,在全县广泛开展了系列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各单位普遍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或培训,开展各类民法典进企业宣讲16场次。二是组织开展了《民法典》知识竞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普法责任,组织民法典专项知识竞赛活动。

3.扎实推进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抚顺县峡河乡三家子村在“辽宁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基础上,通过近年来的打造升级,2022年5月完成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6月,上马镇四家子村、后安镇同安村、马圈子乡西川村3个行政村,被抚顺市司法局列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单位,现已分别由中央司法部、民政部,辽宁省司法厅网上公示完毕。

(三)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专项活动,扩宽法律援助范围,针对农民工、残疾人、青少年等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一是县法律援助中心宣传讲解《法律援助法》,加强与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2022年1月份,购买了《法律援助法》,到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武装部、县劳动监察大队,开展赠书活动。二是发挥法律援助律师作用,在三八妇女节前夕,组织民威所律师到后安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县妇联共同开展以“保护妇女权益”为主题的  法治宣讲及法律咨询活动,讲授法律知识,会后还开展咨询活动,同时开展反诈骗法治宣讲活动。三是加强和县检察院、县法院的工作联系,协调两个单位的法律援助办公室办公地点,并制作法律援助范围图版。2022年全县总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6件,其中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件,妇女法律援助案件8件。

(四)创建法律服务工作的多元化、专业化结构

1.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执业律师与全县各村结成对子,“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律师参与党委政府和重点执法部门的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合同把关、重大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和调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决策和处理问题能力不断提高。

2.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活动。3月份,组织律师到后安镇三友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月份到马圈子利诚食用菌家庭农场,面对面解答企业负责人的法律问题,宣讲民法典、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3.组织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县公证处进行业务对接,发挥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指引和上下协调沟通等作用,在乡域面积大和偏远群众办事不方便的上马镇、海浪乡、汤图满族乡建立了“公证巡回办联系点”,为有困难的偏远乡镇群众提供“公证上门办”服务。2022年共办理公证293件,其中民事类206件,经济类8件,涉外79件,“公证上门办”14件。将高频公证事项清单发至各乡镇,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服务。

(五)不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环境

1.完善学法制度。2022年5月开始,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依据《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2022年全县共395人完成线上学习培训。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严格做好《行政执法证》的管理工作,对证件使用进行规范,及时申领、换发、注销执法证件。2022年共有129人核准换发了执法证,经过清理注销了12人的执法证,不存在无证执法,借调人员、工勤人员、临时工执法现象,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亮证执法。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度。建立完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分类责任清单,促进审判行为权责明晰,良性运行。强化审判力量的“扁平化”“团队化”管理,建立“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审判团队,突出合议庭、员额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建立。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几年来,院庭长办案占全院案件数量比始终保持在80%以上。不断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制的作用,深度整合员额法官在民事、商事、刑事、执行等领域的专业力量,积极为个案审理提供参考。

4.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按照《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依法办发〔2017〕1号)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了2022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要求各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报送涉企执法检查事项。经过严格审核共有11家执法单位、72项检查内容,涉及被检查企业37家。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重点抽查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坚持案卷评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全县22个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面督查考评。共计抽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485件。其中优秀卷数414件,优秀率达85.4%;良好卷数53件;合格卷数18件。

(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开展行政调解调研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打下坚实基础,按照人民调解委员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继续深化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完善乡、村两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原有商调、婚调等4家专业性行业性调解机构的基础上,2022年6月,成立了医调调解组织,并在全县8个乡镇配备8名专职调解员(公调),充实和完善调解员队伍,不断提高依法调解水平,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2022年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4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对涉及部门多,时间跨度大的矛盾纠纷问题,注重解决好相关部门间的衔接协调问题,利用各自特有优势,形成合力,解决特定问题。

2.不断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及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出庭考核。全县行政应诉案件开庭件数3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2次,出庭应诉率100%。全县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0件,办结28件,综合纠错率达3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

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是县委议事协调机构,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长和县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16人。此外,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设立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定期开展工作。2022年,执法协调小组安排部署《抚顺县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推进全县八五普法规划、《抚顺县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抚顺县2022年县(省、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相关工作的落实;司法协调小组安排部署法治环境建设工作。2022年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审议相关法治建设相关文件,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在抚顺县落实落地。

(二)压紧压实县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抓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乡镇和县直部门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和专兼职人员,承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实现主体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高质量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部门领导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高。个别单位主要领导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虚工作、软工作,认为法治建设投入大,见效慢,甚至有极个别单位的主要领导认为与本部门的工作联系不紧密,可做可不做,在具体工作上就出现只说不做现象。

2.工作人员不足,培训力度不够,对县乡两级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人员培训次数、学时、覆盖面达不到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没有专职人员,都是兼职,不能投入全部精力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3.执法力度不够,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截至2022年底全县共有执法人员328人,还不能满足全县的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同时由于行政执法人员对学习和培训的接受和理解程度不一,导致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全县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2023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抓落实、职能部门(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狠抓各级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运行,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的年度述法等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2.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和“百人千场”普法主题宣讲活动,做好宪法、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律师、法治副校长等队伍的作用,开展好法治进机关单位、进学校、进村屯、进企业等活动。

3.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治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担负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作用,加强对政府法治队伍的整体规划和培养,从整体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乡镇法治政府队伍建设,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中共抚顺县委       抚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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