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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销抚顺县救兵乡王木村福兴炭厂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
  来源:应急管理局  编辑:崔逢春  浏览:5004次  时间:2024年9月9日

2024年5月16日8时30分,抚顺县应急管理局接到抚顺县救兵乡王木村福兴炭厂员工赵允强家属报告:抚顺县救兵乡王木村福兴炭厂员工赵允强在上夜班时摔伤,现在抚顺矿业集团总医院(以下简称“抚矿总医院”)住院治疗。

接到报告后,抚顺县人民政府立即组成了由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任组长,抚顺县应急管理局、抚顺县公安局、抚顺县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抚顺县救兵乡王木村福兴炭厂“5·4”赵允强摔伤事件调查组。

经调查,抚顺县救兵乡王木村福兴炭厂员工赵允强,于2024年5月4日23时许在施工现场高血压病发作,突然晕倒摔伤,5月16日在抚矿总医院伤情危重抢救无效死亡。 

对发生死亡事故的原因性质及因果关系,根据医院病历、专家意见和类似事件,经调查、分析推断,结论如下:抚顺县救兵乡王木村福兴炭厂“5·4”赵允强摔伤事件,为赵允强高血压病发作突然晕倒摔伤,因伤情危重救治无效死亡,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县政府批准,拟对该事故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起7日。若对此事故认定有意见或者建议,请及时在公示期内与抚顺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7599699,联系地址:抚顺县应急管理局202室)。




抚顺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主办单位:抚顺县人民政府    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4-57599848 Email:news@lnfsx.gov.cn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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