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县级总河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县级总河长名单公示如下:
- 县级总河长:栾 航 县委书记
- 县级总河长:郑皓元 县长
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河长制工作体系,确保我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高效开展。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新任职总河长的工作,严格履行职责,共同推动我县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同时,欢迎各界人士对我县河长制工作进行监督,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抚顺县水务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