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道路运输经营信誉监督考核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抚顺县交通运输局(抚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度全县具备法人资格的10台车以上车辆的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包括普货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信誉考核为每年一次。
此次考核,共有30户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3户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我单位决定将(合计)30户运输经营者上报抚顺县人民政府进行核查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1、抚顺市环宇通运输有限公司 A级
2、抚顺市诚智运输有限公司 A级
3、抚顺市恒泰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A级
4、抚顺新通恒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A级
5、抚顺新众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A级
6、抚顺时新利达运输有限公司 A级
7、抚顺恒宇运输有限公司 A级
8、抚顺毅通顺运输有限公司 A级
9、抚顺晟诚运输有限公司 A级
10、抚顺市承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A级
11、抚顺恒瑞运输有限公司 A级
12、抚顺宏图启运运输有限公司 A级
13、抚顺市祥发运输有限公司 A级
14、抚顺市易达运输有限公司 A级
15、抚顺市宏飞运输有限公司 A级
16、抚顺市申子达运输有限公司 A级
17、抚顺通博运输有限公司 A级
18、沈阳联合瑞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抚顺县分公司 A级
19、抚顺德翔运输有限公司 A级
20、抚顺泰祥运输有限公司 A级
21、抚顺市骏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A级
22、抚顺市腾晖运输有限公司 A级
23、抚顺英尔达运输有限公司 A级
24、抚顺市凯鹏运输有限公司 A级
25、抚顺市汇运大型起重运输有限公司 A级
26、抚顺源隆运输有限公司 A级
27、抚顺经纬贸易有限公司 A级
信誉考核不合格运输企业3户:抚顺市顶丰茂商贸有限公司、抚顺市飞月运输有限公司、抚顺东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
特此公示。
抚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