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道路运输经营信誉监督考核办法》的通知(辽交服务规〔2025〕1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抚顺县交通运输局(抚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对具备法人资格的、79台客运车辆的旅客运输经营者抚顺县客运有限公司进行2024年度信誉考核,信誉考核周期为每年一次。
此次考核,共有1家旅客运输企业抚顺县客运有限公司信誉考核结果为A级。我单位决定将这1家旅客运输企业抚顺县客运有限公司信誉考核结果上报抚顺县人民政府进行核查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示。
抚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