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9日在抚顺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抚顺县财政局局长 张英泽
一、人大常委会审议落实情况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的主体职责意识不够强、基础工作薄弱、资产盘活不够有力等问题意见,我县迅速部署、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是凝聚管理工作合力,开展资产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切实转变“重资金、轻资产”管理理念,强化法治、产权、规范管理意识。各单位、部门配齐配强国资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财政、审计、纪检等多部门协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国资监管格局。
二是健全并严格贯彻执行国资管理制度,结合全县实际情况修订并完善了国有资产配置、登记、处置、清查等管理制度。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常态化开展月报、季报、年报等相关工作,并开展年度自查自纠工作,强化全流程监管。
三是化解遗留问题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土地、房屋等资产权属排查,加快推进历史遗留资产确权登记,理顺产权关系。2025年国有“三资”盘活收入27309万元,排名抚顺市首位。
二、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2025年,抚顺县行政事业单位123家,其中行政单位51家,事业单位72家。行政单位资产17.34亿元,占总资产的86.52%,事业单位资产2.7亿元,占总资产的13.48%。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0.0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类4.4亿元,非流动资产类类15.6亿元,无形资产0.04亿元)。负债总额2.82亿元,净资产 17.22亿元。
(二)国有企业资产
截至2025年末,我县有国有企业21户,资产总额为196300.26万元,营业收入12104.64万元,利润总额21.47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情况:根据抚顺县2023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抚顺县县域总面积16.97万公顷(169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63万公顷(39.47万亩),(旱地2.47万公顷(37.01万亩)、水田0.14万公顷(2.18万亩)、水浇地0.02万(0.2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5.50%;湿地面积0.18万公顷,占土地面积的1.10%;林地面积12.3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83%,是各类土地中面积最大的一类;园地面积0.1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0%;草地面积0.0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7%;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0.55万公顷,占土地面积的3.24%;交通运输用地面积0.1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5%;水工建筑用地及水域面积0.7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7%;其他土地面积0.1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4%。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21万公顷(33.16万亩)
2.矿产资源情况:全县共有矿山企业15家,其中省级发证矿山13家,县级发证2家。15家矿山中有铁矿12家(省发证大中型5家、小型7家),银矿1家(省发证小型),建筑用石材2家(县发证小型);辖区内共有11个勘查项目,其中铁矿勘查项目8个,银矿勘查项目1个,铅矿勘查项目1个,多金属矿勘查项目1个。2024年末,已探明铁矿石储量并评审备案的矿石保有储量10700万吨;银矿储量评审备案的矿山量257.899吨;建筑用花岗岩储量707.014万立方米。
3.森林资源情况:根据2025年森林资源监测结果,截止至2025年12月底,抚顺县林业用地面积185.84万亩,森林面积145.45万亩,森林覆盖率57.13%。其中国有林地45.57万亩,集体140.27万亩。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79.76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60.25万亩,地方公益林19.51万亩。商品林面积106.07万亩。全县共有5个国有林场,具体为五龙林场、温道林场、马圈子林场、三块石林场和前甸林场,经营面积共计35.92万亩,国有林场活立木总蓄积267.73万立方米,占全县总蓄积23.9%。
三、经县政府批准的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执行结果
2025年经县政府审议批复,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抚顺县世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目前该企业已经完成注册并开展相关业务。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根据《关于认真做好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行动工作的通知》(辽机管〔2025〕41号)文件相关要求,抚顺县财政局制定了《抚顺县行政事业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加强对我县国有闲置资产(土地、厂房、自然资源)管理,摸清闲置国有资产的底数,对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国有资产进一步理清关系,对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进行详细的了解,为实现资产盘活的目标我们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制定盘活方案:对所有的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包括固定资产、自然资源、无形资产等。通过评估,摸清资产现状,制定闲置资产盘活方案。
2.推进资产处置:根据资产的性质和市场需求,将闲置的资产进行处置,以减少日常维护成本,处置方式包括拍卖、转让、出租等,更好的实现闲置资产变现回流。
3.强化制度管理: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管理流程,杜绝资产的浪费和挪用,强化各单位对资产管理意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二)勇于创新实践,破解盘活难题。2025年闲置资盘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共计盘活资产2730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盘活存量资产共计309万元。自然资源类资产出让交易完成共计27000万元。(其中:耕地指标11441.68万元;林权13784.81万元;土地经营权转让1720万元;海浪乡土地承包50万元;石文镇杂土拍卖3.6万元)。相关盘活案例在省财政厅通报中做典型经验交流。
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的问题
1. 国有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推进缓慢,“三资”盘活工作还有
待加强
2.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登记不完整,部分单位台账中管
理部门、管理人员为临时部门和临时人员,标记不清晰。
3. 资产配置管理不规范,资源配置不均衡,资产使用效益
低下。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三资盘活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深入挖掘潜在的可盘活资源资产,拓宽盘活领域,扩大盘活规模。
2. 组织业务集中培训。针对系统数据录入、人员岗位信息更新、资产交接流程开展专题培训,统一规范填报标准。明确管理部门、在岗专职管理人员填报要求, 压实主体整改责任。督促各单位限期完成存量资产信息更正补录,建立人员变动动态更新机制,岗位调整3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信息变更备案。
3. 全面摸排盘点单位、部门资产,建立存量资产、闲置资产、资产需求三类台账,梳理超配、缺配、低效闲置问题。 依托资产管理系统设立闲置资产调剂板块,每季度组织集中调剂,回收长期闲置资产统筹分配,保障资源紧缺单位、部门使用。
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推动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