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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人民政府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作者:李萍  来源:司法局  浏览:3902次  时间:2020年7月1日

2019年,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以“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为目标,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突破口,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权益,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县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改革,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行政审批规范运转情况。开通了 “全县通办”服务平台,形成了一网办理的服务体系,从而方便群众办事“少跑腿”,真正实现了百姓“就近办事”。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政府积极落实“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已做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436项进厅,进厅率达到84.3%。

机构改革情况。一是机关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精神,制定了《抚顺县机构改革方案》,共设置政府机构22个,精简政府部门4个。县政府22个部门共梳理职责2760项,明确责任3171项,制定1359个流程图,依法依规依策行使职权。二是事业单位改革实施工作不断完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对原有的136家公益性事业单位进行了重新优化整合,印发了调整方案。共梳理职责3683项,设定了1188个岗位,制定流程图945个。

转变政府作风情况。2019年,重新组建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直11个部门入驻,入驻人员40名,设立37个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事项576项。2019年获得抚顺市2017至2018年度雷锋号先进集体”等荣誉。

(二)提高质量,依法行政制度日益完善

一是县政府制定和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及6项制度,收集了领导干部学法,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则等53项规则、制度、办法,编辑成《抚顺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制度汇编》,发到全县各个部门和8个乡镇,供全县领导干部学习和使用。二是查阅和梳理乡镇行政执法依据151部。其中法律29部、行政法规31部、地方性法规37部、部委规章23部、省政府规章31部,建立了乡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9项制度,通过示范文本指导全县8个乡镇编辑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在全市率先建立和完善了县乡(镇)两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三)依法决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全面落实行政决策的有关制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是完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抚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网上公开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县长亲自主持修改完善《抚顺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责任倒查、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二是建立预审制度。对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先由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再由政府法律顾问把关。加强与送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意见有较大分歧的事项,进行集体讨论或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各方专家论证。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去年法律顾问参加各类咨询20余场次,行政复议案件32件;出庭应诉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案件36件,切实维护了政府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权责统一,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情况。根据机关机构改革的实际,县政府重新对部分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对外公布有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机关29个,其中乡镇人民政府8个,县属行政机关21个;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9个(主要公安派出所和交警)。

文明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都编制了《文明执法制度汇编》,把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及职能设置、执法类别、岗位职责分解表和文明执法制度、文明用语及行政过错追究等内容纳入《汇编》,供执法人员学习使用,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了基础。制定了现场执法、接待来访、接听电话文明用语和忌语。通过2012年开展的文明执法活动,现在全县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理念得到加强,执法目的更加明确;纠正了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等错误认识;执法作风得到改善,行政相对人的人格尊严得到维护,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稳步提高,执法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机关形象得到提升。

组织机构及各项制度建设情况。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都成立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去年有13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既“三项制度”,依法制作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图,行政执法事项办事服务指南,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能执行自由裁量权集体决定、执法程序、行政处罚审批程序、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规范化执法、回避、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和规定,有效规范了执法活动。

(五)加强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主动接受监督情况。在县内聘任了27位营商环境监督员和95位营商环境联络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优化了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进营商投诉案件办理工作,2019年共接到营商投诉案件共5件,督促相关部门办结4件,剩余1件已将办理结果上报到省市,正在等待审核结果。利用8890政务服务热线和民心网平台,构建群众诉求渠道。去年共承接8890市民投诉热线659件,已办结638件,办结率达到96.8%;承接民心网投诉件232件,已办结267件(包含2018年遗留件)。

加强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和监督情况。一是在营商局服务大厅建立了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整个审批过程的监管。二是加强行政处罚过程的监管。执法部门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均能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将法治审核表、集体讨论、表决、说明附到案卷中,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的事中监管。三是加强行政处罚的事后监督。县政府组织司法、审计、财政等部门,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提高了案卷记录清晰性、证据材料完整性、程序准确合法性、执法文书规范性,提升了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四是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县政府下发了《抚顺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的通知》,对个人处罚3000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罚3万元以上的,要求到县司法局备案,有效提高了事后监管的质量。五是每年11月20日,县政府都向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书面报告全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接受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上级政府的层级监督,增强了监督的合力和实效。

(六)公开透明,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按照国家、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定,县政府重点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等方面进行了公开。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通过辽宁抚顺县门户网站,权力运行栏目,公开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图》,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起到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作用,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了2019年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包括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19条。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公开征地批复等信息1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2条、矿业权出让信息19条、政府采购信息32条,对工程招投标实施全过程公开。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情况。15家县直部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等信息。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30余件。

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情况。公开政务服务事项576条,可全程在线办理572条;去年办件总数10453件,其中自然人办9907件,法人办546件。

(七)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交调、公调、诉调、物调和医调“五调”齐动工作机制继续有效推进。五年来调处各类民间和社会矛盾纠纷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案件850件,受援人数达1500人。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53人、安置帮教人员488名,特殊人群得到有效管控、教育和帮助。

(八)注重法治,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一是举办法治干部培训班。为切实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工作,7月25日县里聘请了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对全县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共80余人进行了培训,有效推进了全县“三项制度”建设工作。

二是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建了6个法治长廊,修缮了3个法治宣传栏;印制治制宣传册、宣传单2000余份。

三是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直接参与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会议,对政府的重大合同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律师建议书。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少法治政府建设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法治工作人员身兼数职的现象比较普遍,缺少专业人员,导致工作落实难度大。

二是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从制度建设的整体情况来看,有一定的覆盖面,但就系统性而言还不够完善。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因为人员储备不足,因此宣传的力度不够,造成部分部门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足。

三、下一步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计划

(一)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常抓不懈

抚顺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今年将切实加强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县政府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定期研究,切实抓实抓细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县政府将聘请专家对县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培训;将增加投入,制作条幅、印发宣传单,利用新闻媒体、12·4宪法宣传日等,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政机关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以及具体工作人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完善制度体系,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加速制定县政府及其执法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把制度融入到县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密切配合,协调动作,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合力;突出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和重点执法部门,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速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四)纳入绩效考核,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年末进行考核,与绩效奖金挂钩。今年适当时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进行督查,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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