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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
 
省《整改方案》第四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抚顺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22258次  时间:2020年5月18日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四:正是由于思想认识有差距,辽宁省一些部门和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甚至一度存在环境保护惰政怠政问题。

二、整改目标

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明显增强,环境保护惰政怠政问题得到解决。

三、整改措施

收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后抚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完善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机制。

县委、县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同经济发展同等重要位置,把引进环保企业作为招商工作的重点,对新、改、扩建项目坚持做到“四个一律不批”,从源头上打好环境管理保卫战。在制度设计上,坚持“生态立县”,以建设“美丽抚顺县”为目标,以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加快建立符合全县实际、系统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发现、处置、报告、督办、查处以及重大问题的推进解决的方式方法,责任到人,具体到事。

严格落实《抚顺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部分乡镇和部门存在的“重发展、轻环保”等行为和问题。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强化跟踪督导,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以考核评价体系的导向性、牵动性和可考性,压实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从思想上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加强工作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的重大意义。2019年县委、县政府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11次,其中县委中心组学习4次,县政府党组学习3次。

进一步落实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合作,保护环境。

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绩效考核,梳理正确政绩观。

四、整改取得的成效

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建设生态文明工作贯穿全县各项工作之中。切实增强对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认识,要求县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在安排部署工作,抓工作落实时,将生态文明因素充分体现,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县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

    受理部门:市督改办

联系电话:58289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抚顺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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