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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
 
省《整改方案》第十四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抚顺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23575次  时间:2020年5月18日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十四:环境法治意识淡薄。一些地市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对环保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屡屡突破底线上马项目,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环境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三、整改措施

收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后抚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加大清理整治专项工作力度。

开展环保宣传进村屯、进家庭活动,召开各级党委(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将环保工作宣传到每个党员干部群众中。利用宣传横幅、宣传栏、标语等为环保工作营造氛围,在各乡镇、各村屯显要位置宣传环保广告和下发宣传资料。通过微信、QQ、短信、美篇等多媒体方式,发送环境保护方面宣传标语,扩大宣传面。

召开县长办公会、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项目用地是否处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条件,在解决突出问题带动面上工作的同时,深挖环境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以改革创新的办法,通过制度建设推动标本兼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力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确保生态红线划得实,守得住。

深入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专项工作”,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批先产”“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停产停业或依法处罚;严格开展救兵镇地区木制品行业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开展水源地全面排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在各乡镇、各部门通力配合下,全县“三个一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同时,对环境保护工作将持续发力,全面巩固清理整治成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县环境质量安全。

2019年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党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学习3次。严把审批关,无违规审批项目,审批项目按照“三同时”尽心跟踪。开展大伙房水源二级保护区违规建设项目排查,均处于关闭、停产状态。落实抚顺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四、整改取得的成效

通过整改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增强,将环保审批作为项目落实第一关,严把审批关。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到位。落实责任追究,压实责任,提高全县干部环境责任认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

    受理部门:市督改办

联系电话:58289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抚顺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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