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臣、陈爽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减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保障合力,切实减轻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此外,国家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解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问题,切实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于您们提出的“关于减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建议”,属于国家层面对居民医保制度的顶层设计,《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规定:“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国家制定最低标准,各省按照不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确定本省标准”。按照上述规定,国家每年发文明确规定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的最低标准,我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落实医保个人缴费政策。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医疗保障局抚顺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