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科技创新能力
(一)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积极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按照辽宁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和重点支持方向、科技创新需求集中征集入库相关文件内容,符合产业技术创新、民生科技项目、科技重大专项等方向的企业均可申报,并引导企业按文件要求开展项目申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1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连续入库三年奖励2万元等政策,通过资金支持,促进企业创新发展。进行科技创新再贷款需求征集,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需求征集,通过金融政策,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二)加快创新主体培育,壮大科技企业群体
建立梯度培育体系,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提供差异化、精准化支持。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机制,制定培育计划。通过督导各乡镇完成高企申报、深度排摸优质潜力企业并指导进行高企申报等措施,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2024年我县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11家,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家。
(三)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聚焦优势产业、重点项目,深入推进“抚顺英才计划”项目。开展辽宁省科技专员引进行动,发挥高校人才优势,为企业引进高素质人才。采取专家人才“结对子”“科技特派”等模式,推动形成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壮大科技特派队伍,通过科技特派团专家优势,在食用菌、中药材、果蔬等特色产业为我县培育大批乡土人才,引进先进技术,加快我县特色产业创新发展。2025年将联合3个科技特派团开展技能培训1次;技术指导服务8次。
二、积极落实惠企政策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紧跟民营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成立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为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利用微信、短信、电子税务局开展多渠道宣传,通过“线上云课堂,线下直辅导”模式组织政策培训会,推进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落地,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助力民营经济高速发展。2024年,动态调整“免申即享”事项清单466项,为2000余户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2450万元。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构建“全周期”服务体系
我县全面推行“项目管家”制度,按照“一企一策、专人专责”原则,为全县2773家经营主体配备项目管家546名,覆盖项目审批、建设、投产、运营全服务流程。通过定期走访、线上对接等方式,累计服务企业146次,共产生问题146项,解决企业用地、融资、用工等问题109项,问题办结率达74.6%。
(二)开展“双进双促”专项行动
一是百名干部进百企,精准服务促转型。开展“双进双促”专项行动,选派110名干部下沉至全县110家企业,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引导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绿色化升级。在此过程中,下沉干部们不仅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指导,更注重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他们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养高技能人才,建立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形成以创新引领产业升级的良好氛围。二是政策宣讲与资源对接并重。组织专题会议3场,覆盖企业10家,解读“碳达峰碳中和”“数字经济”“智慧农业”等政策,指导企业申报政策67项。同时,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促成融资1000余万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三是不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简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压缩办税时间,推行“最多跑一次”清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办税效率。
再次感谢您对抚顺县经济发展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做好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以更实举措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恳请继续监督指导。
承办单位:抚顺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