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湿地保护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问题。上报年度财政预算工作于每年9月末开展,届时我局将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预算事宜。
二、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我局每年的世界湿地日、湿地保护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都已如期开展。
三、积极谋划一批湿地保护修复项目。我局已将“辽宁抚顺社河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预计投资530万元)”上报,等待批复。
四、逐步探索建立监测系统。我局已将“国家湿地公园监控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预计投资215万元)”上报,等待批复。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