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关于继续实施<抚顺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抚县政办发〔2023〕7号)文件即将到达有效期限,为保障我县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此文件需要继续作为我县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继续实施(待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后再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顺县民政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7月11日
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抚顺县人社局三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113006
邮箱:fsxrsj768@163.com
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57599768
附件:抚顺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试行)
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
抚顺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试行).pdf
文件解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