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抚顺县县本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如下:2014的年县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517.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2014年预算22.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预算49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