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县安监局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等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加大落实力度,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县政府与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在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后,立即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奠定了基础。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在县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设立了安全生产专栏,每天滚动播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各乡镇政府、行政村村委会设置各类宣传板报100余块,悬挂横幅和标语500余条,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同时,结合“5·15”政务公开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企业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放传单、手册5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基层队伍,提高监管能力。配齐配强了县、乡、村三级安全监管力量,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2名安监员,其中1名是专职,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管员,并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约谈、安全生产问责等工作制度。同时,投入资金100余万元,为每个乡镇安监办配备1台安监执法专用车辆。截至目前,全县8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乡镇安监办,95个行政村均组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有效解决了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没人抓、不会管和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一是建立了“政府抓督查、部门抓监管、专家查隐患、企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二是组织各行业认真开展自查,对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危险源登记成册,并在汛期和重大节日前,深入重点领域和企业检查事故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三是采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方法,集中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8次,检查企业600余家,查出安全隐患387处,完成整改375处,整改率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