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我局计划于2024年9月-10月底对全县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具体计划如下。
一、组建执法检查组
组 长:王瑛皓
成 员:局内持执法证的工作人员
二、确定检查单位
通过随机方式从全县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抽取6家企业。
三、规范检查方式
1.召开执法检查准备会。规范执法人员工作流程、准备执法检查文书及在执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2.现场检查。对抽取企业(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问询、取证、形成文字笔录,获得相关数据资料。
一是察看企业(项目)经营现场,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二是查看相关资料、凭证。
三是就需要核查的情况询问统计负责人和填表人、为企业提供数据的财务人员等。
四是按照相关的操作程序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
四、形成检查报告和处分处理建议
检查结束后,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纳,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如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存在统计违纪违法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抚顺县统计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