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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执法局浏览:49434次'时间:2018年3月23日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及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本着“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为进一步改善对外执法形象,公开执法流程,推进执法人员阳光执法,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紧抓好。由局长刘英堂负总责,副队长陈杰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信息汇总及日常报送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专门抓的良好工作氛围。坚持把舆论导向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局领导班子在全局会议上多次讲到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基本要求,并督促各科办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在全县多个站点设立政务公开宣传栏,使政务公开工作日益深入人心,群众民主管理意识不断增强。
  二、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活动
  今年5月15日,在石文镇、海浪乡开展的“全县政务公开活动日”中,县综合执法局稽查办、财务办等3名同志在执法大队副队长陈杰的带领下,结合我局重点工作,向过往群众及企业详细解答在自然资源保护及矿产资源开发方面的法律知识,并在现场结合我局各类文件汇编、矿产资源保护等内容向群众进行一一解答。在当天的活动中,共计有60余名群众进行现场咨询,工作人员将我局的办事流程、便民政策等集中向群众现场宣传、讲解,气氛十分活跃,本次活动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与支持。
  三、积极回应政务舆情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我局将舆情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指定专门工作科室,坚持和完善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对收到的舆情信息本着公开透明原则、分级负责原则、科学有效原则、双向互动原则,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及回应。对群众咨询投诉做到不缺位、不被动,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
  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有效的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政务舆情信息。组织培训全局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严格按照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办事。
  四、推进政务公开,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我局围绕重点工作,逐步扩展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利用每周五的全局政治学习日,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向全局工作人员进行详细解读,对如何打造营商环境与自身工作有机结合进行了讨论。我局将在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执法检查整治行动、转变工作作风整治行动、加强各项法规制度建设整治行动、加强站容站貌治理整治行动中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明确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实效。要提升为矿山企业的服务水平,由被动服务转向主动服务,进一步为合法矿山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准确的检斤和代收代缴资源税工作,确保来往办事的企业和个人得到满意的服务,努力营造我局良好的营商环境。
  五、注重实质、成效显著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继续营造廉洁高效的执法环境,坚决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对照问题补齐短板,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让企业和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以点带面的促进工作整体推进,全面优化执法环境,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紧紧围绕“人人都是软环境”的理念,全局上下形成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共识,努力营造出人人都是正能量、人人都有精气神、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 
  政务公开工作关系到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之处: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对一些业务公开的不及时、不细致;
  二是存在公开资料档案不健全、不完善的现象;
  三是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检查、督促、考核力度,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并保质保量;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的资料和档案,使每一次公开活动能做到资料详细、档案健全;加强经常性的自查和监督检查,努力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成为连接政府与群众的桥梁与纽带。



                    抚顺县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
                                二○一八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