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及《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结合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6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载体,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营造政务公开的氛围,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不断延伸、内容不断深化、制度不断健全、载体不断丰富。今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安排下,工作人员将众多基础工作的政务信息以不同形式予以公开:青山保护局围栏封育工程投标,局机关及事业单位采购办公桌椅、电脑等,涉林惠农资金的发放,以电子屏、招投标公告、公示栏的形式分别向群众公开。维护了全县人民的知情权,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
(二)完善公开形式,拓宽公开领域
一是加强常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完善政务公开栏等常规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林业行政服务中心直接面对面地将群众咨询的林业信息和问题予以解答,方便、快捷地帮助群众办理相关手续。在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已派专职人员工作,提高了工作的效率。此外,林业局在县服务中心救兵分中心设立了林业窗口,为当地群众带去方便的同时,也提高了政务公开的程度,拓宽了公开领域。
二是抓好网上公开平台管理维护。县林业局在省林业厅网站上设有版块,可以直接将林业局的领导成员、工作信息、新闻图片等内容上传,方便了群众的查询。此外,在民心网上建立了民心网政民互动群众工作站,在网上对群众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在抚顺县政府网站上专题专栏生态立县栏目上林业局投稿100余次,展现林业局的动态信息,让群众了解林业。
三是全面落实公开内容。坚持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如森林防火、木材加工企业检查、种苗繁育、野生动物集贸市场检查等,指导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促进林业局各项工作的规范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三)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保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维护,及时上传林业局的工作信息,进一步支持政府公开服务平台建设。
抚顺县林业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