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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进展情况
来源:农业农村局浏览:11389次'时间:2017年11月1日

  一、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实施方案》(抚脱贫发〔2017〕5 号)文件精神,在省、市扶贫办专题培训工作会议后,抚顺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贫困人口精准识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主管领导及扶贫办主任参加的全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专题工作会议。会议详细解读了抚顺县《关于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实施方案》(抚县脱贫发[2017]1号)文件内容。主管县长对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并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县扶贫办举办了由乡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的全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培训班。
  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识别标准,识别程序,公开公正地做好全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7月28日前,由各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村两委成员及包村干部在行政村内完成宣传发动工作;8月5日前,完成村级审议,开展入户核实、“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形成贫困户初选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8月12日前完成乡镇审核,进行第二次公示;8月22日前,完成县级复审、结对帮扶、数据筛查,并在各行政村内公告;8月30日完成数据录入工作;9月15日前,完成各行政村贫困户长期公示等工作。
  全县七个乡镇28个行政村新识别贫困总户数47户,人口114人。其中:海浪乡11个行政村18户43人;汤图乡6个行政村9户25人;马圈子乡1个行政村7户18人,峡河乡3个行政村4户6人;后安镇3个行政村4户10人;石文镇3个行政村4户11人;上马镇1个行政村1户1人。(重复1户6人)
  全县因房致贫8户21人,因病致贫35户83人,因学致贫5户16人。(重复1户6人)
  二、帮扶措施
  1、就业脱贫:通过农村实用技术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外出打工者收入。对于不适合外出打工者,鼓励其乡内打工或优先享受县政府出台的城郊型特色农业扶持政策。结合贫困户技术能力,在选准项目的基础上,从扶贫互助金、妇女小额贷款及“惠农贷”使用上优先扶持。
  2、教育脱贫:对于贫困户中,在校高中生以上学历的学生,协助教育部门免收或减免学杂费。
  3、医疗救助脱贫:对于因病致贫户家庭成员,实行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救治兜底一批,精准到人、精准到病,通过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及降低门槛费用等措施摆脱因病的贫困。
  4、低保兜底脱贫:对于无劳动能力、无依无靠,适合办低保的办理低保,适合五保的办理五保,全面实行最低低保补助和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达到低保兜底脱贫。
  5、危房改造脱贫:农户凭借自身能力无法解决改造费用,且为自有唯一产权房屋,按照住建部门标准,经有资质的部门或机构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属于整体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以贫困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通过翻建或修缮,达到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