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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
浏览:10952次'时间:2016年6月27日
  按照《关于印发抚顺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抚顺县环保局认真开展了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本项工作
  为保障工作有序、高质量完成,保护县域环境,我局制订了《抚顺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工作方向,工作目标。同时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本项工作由环境监察大队牵头,各部门通力合作,全面完成了大检查工作任务。
  二、工作完成情况
  1、建立并完善一企一档工作
  按照市局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将企业档案进行梳理,购置档案柜,建立了一企一档。目前完成了71家企业的建档工作。
  由于县内企业因市场环境不景气影响,工矿企业大部分处于停产状态,有些档案存在不全现象,如工商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相关复印件未收集全面。
  2、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针对我县企业现状,我局重点开展了救兵镇地区炭厂的整治工作,目前,已责令未进行治理的炭厂停止生产,已完成整治的炭厂,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有效改善了救兵镇地区的大气空气质量。
  (2)对县内32家矿山企业进行了2次集中排查工作,有效保障了汛期环境安全。
  (3)开展辉山乳业4家牧场环境检查2次,形成工作报告向县政府、市环保局进行报告。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牧场的整治进度。
  (4)按照省环保厅“黑名单”整治工作要求,集中开展了8家企业的整治工作。其中对2家企业进行了断电处理;规范1家养殖户完场了停业;责令1家违规建设单位拆除已建成的选矿设备;正在县政府的协调下完成3家饭店及1家养殖户的停业工作,有效震慑了违法企业的违法行为,提高了环境执法的社会地位。
  (5)杜绝1家小型造纸厂死灰复燃生产行为。接到市环保转办件,反映1家造纸厂擅自恢复生产后,我局组织公安局进行联合执法,当场叫停。通过后续跟踪,未发现有生产现象,部分设备已拆除。
  (6)全力梳理历史遗留的“三同时”手续问题,共梳理116家企业。目前已完成30家企业的规范工作,下步对未完成规范的8家企业,依据环保法律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7)开展大伙房水源保护区集中排查2次,一是二级保护的19家排污口已完成治理任务,实现零排污。二是水源地支流河汛期排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水源地水质安全。
  (8)高度重视信访投诉案件,做到一件一处理,并做到及时有效反馈,得到群众好评。目前处理信访投诉案件43件,处理率、满意率、反馈率均100%。其中8件人大、政协案件,得到了高度评价。
  通过本次大检查工作,我县的环境保护氛围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表现在:1、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为保障大检查工作有效开展,推进整治污染企业,政府曾召开3次部门联动会议,布置工作任务,通力合作。2、我县的支流河水质符合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大气空气质量符合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3、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的检查工作,整改后主动要求,对其进行复查。今后,我局将借此工作成绩,按照工作要求做好环境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环境氛围,为企业,为百姓服好务。
 
 
 
 
 
                                                      抚顺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