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抚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月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检,共6批次,不合格6批次。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6批次
食品抽检不合格-6批次(2023第七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