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3,322万元,其中按债务结构划分,一般债务43,322万元,专项债务0万元;按债务级次划分,县本级债务32,723万元(一般债务32,723万元,专项债务0万元),乡级债务10,599万元(一般债务10,599万元,专项债务0万元)。
省政府批准我县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3322.56万元,其中按债务结构划分,一般债务43,322万元,专项债务0万元;按债务级次划分,县本级债务32,723万元(一般债务32,723万元,专项债务0万元),乡级债务10,599万元(一般债务10,599万元,专项债务0万元)。
当年,省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0万元,新增债券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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