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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上马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材料
来源:教育局浏览:11426次'时间:2021年11月16日

学校食堂学生就餐价格

 

走读生------午餐每天6元/生用于副食

 

住宿生----早餐每天3元/生;午餐每天6元/生;晚餐每天6元/生

合计—15元/天

 

营养餐分配-----政府补助每天4元/生。接近1元用于主食米和油;每天间餐水果或奶或蛋1.7元/生;每学期末按天数返还学生家长每生1元/天;余下每天0.3元/生左右打入学校食堂副食用于改善伙食 

 


抚顺县上马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营养膳食委员会名单

 

组  长:曹思军

副组长:胡喜忠   王 峰   张兴国

成  员:夏尚旭   中小学班主任(12人)

学生代表:陈俏函  关涵予  吕明希  刘诗瑶  王瑾洋

家长代表:赵 兰  许凤霞  杨绪峰  吴 宁  姜丽娜

  

 

抚顺县上马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的领导陪餐制度。

一、 每天要求至少两位校级领导及所有班主任按时到食堂学生餐厅陪餐。陪餐领导及班主任及时主动了解当餐一切情况,听取学生反馈意见、收集信息并及时向学校报告,以便及时改进。

二、 领导要熟悉每天菜谱,为改善生活献计献策,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陪餐记录,督促班主任耐心细致管理好本班学生。要做到三勤“嘴勤、手勤、腿勤”要让每个学生吃好、吃饱不浪费,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

三、 每次陪餐前要求领导及班主任提前就餐,合理掌握当天的食材吃完后是否有不良反应(如有不良反应立即告知学生不得进入食堂就餐),用餐10分钟后确定无反应,方可按照学生就餐时间到学生餐厅迎接学生就餐。

四、 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餐厅陪餐。

 

 

抚顺县上马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少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曹思军

   副组长: 孙铁民、丁梅、张兴国

   组  员: 胡喜忠、夏尚旭、王峰、赵东升、白卓、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联系电话:)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

    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抚顺县上马镇九年一贯制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