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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统计局浏览:34574次'时间:2022年1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加大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推进统计重点领域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提升,统计信息服务能力有效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分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效率,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全力做好统计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和信息发布工作,排查统计系统、数据泄露安全隐患以及信息系统安全等问题,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

(三)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结合统计部门工作特点,做好统计数据对外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经济分析和预测,定期发表统计公报,力求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预警、监测作用。同时,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统计执法工作,为统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重要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还存在公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需要持续增强等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工作基础,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信息管理,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积极拓展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增加信息公开数量,增强公开的时效性,提升信息的质量。

(三)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提升宣传回应质效。积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疑释惑,帮助社会各界科学认识统计,准确判断形势,充分展现经济运行中的新亮点新变化新特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