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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信访局浏览:42039次'时间:2022年1月19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抚顺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到位,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不断提升信访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为此,将认真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增强公开意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完善制度机制。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升门户网站运行水平。

(四)提升公开质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干部代表对政府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