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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抚顺恒宇运输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34台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来源:交通运输局浏览:5076次'时间:2022年7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及规定,经核查,截止2022年7月25日“抚顺恒宇运输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所属的34台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超期审验达两年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规定,依法予以公告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相关企业负责人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明细表

 

 

抚顺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5日

抚顺县年审超期2年以上的车辆2022072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