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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来源:自然资源局浏览:7133次'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就

(一)不断加快县域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抚顺县消防救援大队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为契机,理清本级政府和行业部门责任清单,推动社会单位全面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县领导多次带队调研消防工作,县政府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会商研判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协商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大队按照市局要求开展了“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和“优商零距离”活动,对县域经济支柱型企业实行“零罚款”,对一般企业实行“首错不罚”,圆满解决了“两难”办理工作。严格履行市消防支队制定的《经济下行期间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十三项措施》《消防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暂行办法》《防疫期间保障复产复工复市六项服务举措》等文件要求,向社会作出“四零六最”服务承诺,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二)稳步提升县域消防安全治理水平。以国务院考核为契机,推动全各行业部门严格履行主管、监管责任,县消安委就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加油站、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整改和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探索实践消防文员“定点包片”助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大队消防文员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消防勤务工作。根据支队出台的《“夏防”工作八项铁规》,扎实开展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旅游景点、电动自行车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重大活动安保39次,全县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三)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围绕“恪尽职守、苦练本领”的要求,研究制定党委议训、骨干研训、分批轮训、穿插代训、比武促训、奖惩激训的“六训”工作方法,推动执勤训练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创新绘制“灭火救援指挥一张图”,为火场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保证,成功处置了“9.10”铁背山隧道车辆事故救援、“8.27”亿美碳厂火灾扑救、“9.18”福兴碳厂火灾扑救、“4.20”马和山火扑救等急难险重任务。建立健全社会联动机制,加大对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培训指导力度,与县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投入235.0179万元,新增消防车2台,器材1109件套,灭火剂0吨,完善社会联动应急保障体系,队伍综合保障能力水平有了大幅提高。

(四)有力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完成“十三五”时期县域消防专项规划和后安、救兵两个重点镇消防规划,为提升乡镇抗御火灾能力、改善消防安全状况提供了保障。建设市政消火栓5个、消防水鹤1个,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不断夯实。组建了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将原350M模拟无线通信组网升级为350M警用数字集群网。优化升级4G车载、单兵图传装备等应急通信装备。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建设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过硬队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全县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抚顺县政府主导,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坚持综合治理,着力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逐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十四五”时期发展主要任务

第一方面,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意见》,推动抚顺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主要任务职责分工》。2021年起,每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执法质量考评、全员岗位练兵,不断强化消防执法队伍作风、能力建设。

2、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2021至2025年,抚顺县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政府常务会研究消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每年12月底向市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与安全生产合并开展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考评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实体化、常态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每年制定消防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年度消防工作重点任务。推动行业部门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文广局等部门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达标活动,2021年,完成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2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5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达标活动,202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管理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100%达标。

第二方面,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建设

3、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与专项整治。2021年,抚顺县政府制定实施“一县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推动落实,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整改量60%;2022年,完成治理整改量100%。2021年起,县政府每年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分步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从根本上解决因“停车难”而占堵消防车通道的突出问题。2022年,县政府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居民停车全部实施规范管理。 2022年,完成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任务,远程供水设施全部满足重特大火灾供水需求。县政府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1年起,县政府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工作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每年完成对老旧场所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升级改造;2022年,以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2021年,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文广局、县卫健局、县民宗局、县文物部门等重点行业部门,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消防安全风险整治排查,建立火灾隐患台账,并完成90%的挂账隐患整改任务;2022年,挂账隐患整改完毕。2021至2025年每年挂账督办、公布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

4、营商环境与社会消防服务能力建设。及时宣贯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禁止执行与法律、法规和消防执法改革要求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与县发改、市场监管、营商局等部门沟通,按照“统筹融合”原则,借助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消防监管模式。全面推广应用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系统,加强执法监督制约。加强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等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按照市支队要求,市场监管、消防部门共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商事登记信息,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印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奖励规定》。

5、社会消防宣传培训教育。贯彻落实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民素质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职业培训范畴,2022年,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2021年,组建消防宣传服务队,定期指导行业系统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2021年,完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作;2025年,推动有条件的村屯、学校依托现有资源建成消防安全体验室。每年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以及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大型群众性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活动。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1年,实现培训率70%;2022年,实现全覆盖培训。

6、城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据上级有关要求,适时出台《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办法》,明确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的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步骤方法和工作要求,全面掌握县域的主要火灾风险,确定火灾发生后扑救困难、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区域,明确火灾风险的分布,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探索建立县域火灾危险性评价指标体系,提出有针对性的思路、对策与措施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会同教育、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摸排行业领域隐患底数,综合评估风险等级,深入剖析隐患成因和问题症结。

第三方面,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7、灭火与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体系。2021至2025年,组建数字化预案制作小组,针对全县所有重点单位及各类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危化品火灾等安全生产类事故制定灭火救援预案、调度力量编程预案及应急响应机制。与各应急联动单位建立互联互通平台,实现警情信息同步传输、出动命令同步调派、事故处置协同进行。建立火灾分析机制,每季度对火灾信息进行分区域、分时段、分原因、分场所的研判分析,为全县火灾防范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8、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在做好大队级重点单位预案确定工作的基础上,2021年,完成网络版预案的修订工作,做好总体预案、灭火与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资料准备工作;2025年“全灾种”预案体系基本建立,各级预案和地震、防汛等各类型预案修订基本完成,实现数字化预案系统与实战指挥平台的融合应用。

9、灭火与应急救援作战训练体系。强化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与蓝天救援队联勤联训工作,每年组织开展1次多种救援力量参加、多个行业部门协同配合的跨区域综合应急救援合成演练。全县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亿元或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乡镇,建立不少于15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后安镇按照区域经济发展特点要求,依托现有人员装备,需要建立一支人数不少于15人的政府专职消防队。

10、特种灾害救援能力。立足抚顺县特种灾害事故特点,在现有救援队伍(抗洪抢险、水域救援、山岳救援)基础上,加强人才战略储备。逐年按标准配齐专业队伍器材装备,最大限度满足实战需要,特种灾害救援装备建设基本满足《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每年开展水域救援、山岳和绳索救援以及山区突发特大洪涝灾害事故处置技战术研究,持续提升攻坚作战专业处置能力。在分级制定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的基础上,提请政府出台《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置运行和联动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应急联动部门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指挥层级、响应程序、权责分配、经费物资保障和责任追究办法,推动应急救援真正成为社会工作和法定行为。

11、灭火与应急救援装备体系。2021至2025年,针对抚顺县灾害事故特点和现有装备情况,逐步对个人防护类、常规类及消耗类器材进行补充,完善山岳、水域等专业队器材配备。“十四五”期间拟投入256.4万元,其中购买消防车2台、185万元,购买防护装备230件(套)、9.2万元,购买抢险救援器材60件(套)、45万元,购买灭火器材270件(套)、9万元,购买灭火剂2.5吨、3.2万元,购买其它装备50件(套)、5万元。经测算,计划退役报废车辆3辆。运用装备信息化管理数据平台,实行装备图片名称、编号型号、性能用途、基本状况、技术参数、使用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等“智慧”管理模式。加强救援器材装备的操作使用培训和训练,尽可能达到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

12、灭火与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体系。根据部局、总队战勤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出台情况,结合实际,编制大队战勤保障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落实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标准和管理规定。2025年,探索提升战勤保障管理水平,实现保障物资分类储备、出入调度智能化、网络化、信息化。

第四方面,城乡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13、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实施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加强县域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21年至2025年,根据上级下达任务要求,统计全县市政消火栓(水鹤)底数,制定新建市政消火栓(水鹤)建设计划,沟通协调水务、住建、财政等部门,确保完成新建消火栓(水鹤)建设任务。加强技防措施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完成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建设任务。

14、消防信息化建设。2021年起,优化升级骨干指挥网带宽,确保大队(消防救援站)上联带宽不低于50M,并延伸至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和微型消防站。逐年按标准补齐各级无线通信装备,畅通与地方应急联动部门的资源衔接。2021年,制定信息化建设“三步走”实施计划,推进信息化建设稳步实施。探索建立培养自身专业技术队伍和购买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新型运维保障模式。2022年,完成热成像、有毒可燃气体侦测、室内外人员定位、生命体征监测、车辆定位、车载和单兵图传、执法终端、营区监控及无人机等视频感知网络设备建设。

15、“智慧消防”建设。2021年,结合正在建设的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升级版”的城市消防大数据系统建设方案;2023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2022年,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3年,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构建完善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

第五方面,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16、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宣贯消防救援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工资待遇、子女教育、交通出行、医疗保险、住房保障、退出安置、职业健康、病退评残和抚恤优待等政策落地。每年对新招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科学划分岗位,并按照“优胜劣汰、优中选优”的原则,适时调整修订招聘计划和管理规定。2021年,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制定出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岗位工作职责、督察考核、责任追究、表彰奖励等内容。2022年,提请政府在政府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足额缴纳“五险”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一金”保障。开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职业技能鉴定达标活动,力争2025年底持证上岗率均达到70%以上。

17、消防救援队伍教育培训体系。落实《消防救援队伍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和《消防救援队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探索建立基础专业人才、拔尖创新人才、复合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四级培养模式,统筹做好干部年度培训工作。

18、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落实《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典型培树三年规划》,坚持“发现一个、培育一个,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区分灭火救援、防火监督、政工宣传、后勤保障、政府专职队员和消防文员等不同岗位、不同人群,每个岗位推树候选对象1-2人,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推树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力争推出一批消防救援队伍的“百姓雷锋”“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五四红旗团委”“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深挖事迹,广泛宣传,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收获更大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