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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县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财政局浏览:11918次'时间:2017年9月8日

                    关于抚顺县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8月21日在抚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8次主任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李欣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会议作《关于抚顺县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审议。
  201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紧紧围绕“生态立县、工业主导、农业增效、旅游牵动、全域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积极应对不利的经济形势,强化财政管理,狠抓增收节支,千方百计“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克服了重重困难,实现了财政平稳运行,较好的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
  一、财政收入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1,247万元(县级18,906万元、乡级12,341万元),为预算的94.3%。
  1、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各项税收收入完成18,349万元(县级6,008万元、乡级12,341万元),为预算的91.7%,同比减少720万元,下降3.8%。
  (1)增值税完成7,906万元,为预算的225.9%,同比增加4,527万元,增长134%。
  (2)营业税完成1,582万元,为预算的43.1 %,同比减少2168万元,下降57.8%。
  (3)资源税完成1,650万元,为预算的24.9%,同比减少4,236万元,下降72%。
  (4)耕地占用税完成537万元,为预算的213.9%,同比增加281万元,增长109.8%。
  (5)企业所得税完成2,726万元,为预算的127.3%,同比增加590万元,增长27.6%。
  (6)个人所得税完成257万元,为预算的63%,同比减少101万元,下降28.2%。
  2、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非税收入完成12,898万元,为预算的98.1%,同比减少199万元,下降1.5%。
  (1)专项收入完成684万元,为预算的71.6%,同比减少342万元,下降33.3%。
  (2)行政性收费完成8,932万元,为预算的73.4%,同比减少3,118万元,下降25.9%。
  二、财政支出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99,30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43.3%。主要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0,821万元,为预算的86.4%。
  2、教育支出完成12,416万元,为预算的132.2%。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7,490万元,为预算的119%。
  4、医疗卫生支出完成8,614万元,为预算的107.9%。
  5、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6,661万元,为预算的247.8%。
  6、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287万元,为预算的154.1%。
  7、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064万元,为预算的394.1%。
  8、节能环保支出2,784万元,为预算的207.3%。
  三、财政决算平衡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23,09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247万元,返还性收入2,577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41,261万元、专项补助32,23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1,84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52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解基金410万元。
  全县财政总支出完成120,55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9,30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13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0万元,债券转贷支出11,705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2,535万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四、财政工作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2016年,县政府全力组织税收收入,较好完成了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任务。
  1、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一是强化税收收入管理,完成了全县527户企业 “全面营改增”工作,并完成中央、省、市、县增值税、营业税调库工作。同时,利用“营改增”契机进一步清理历史陈欠营业税。二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以源头管理为重点,当年完成非税收入12,898万元。三是继续落实重点税源监管措施,定期不定期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追踪,确保各项税收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四是加强配合协作,强化部门之间的联动,认真落实相关单位的协税护税责任,创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五是继续加大矿产资源统一管理力度,服务好矿山企业,保证重点矿山企业正常生产。
  2、优化支出结构,侧重改善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一是全力保工资。在财政收支压力极大的情况下,保证了全县公教人员工资、调整工资和补发工资全部及时发放到位。二是支持“三农”发展。全面推行惠农补贴政策。兑现2016年城郊特色农业扶持政策5,100万元,其中县本级投入2,200万元;全面推行惠农补贴“一卡通”制度,25个项目纳入“一卡通”,共发放惠农资金3,346万元;配套农业保险、林业保险和妇女小额贷款等贴息资金1,082万元;投入资金2,450万元,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美丽乡村”建设投入资金897万元。拨付资金1,433万元用于村级组织建设。三是加大对教育支持力度。投入2,471万元,加强了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以全省最高分通过国家督导组验收。四是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投入资金4,125万元,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村屯覆盖率和贫困人口参合率均达到100%。五是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标准。投入资金3,150万元,保障了农村、城镇居民和失地农民养老待遇及城镇、农村最低生活标准。同时,退伍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等社会保障事业机制更完善、制度更全面。
  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经济发展。在做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项目资金的力度,为我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资金保障。2016年,共争取专项补助资金4.5亿元。在争取专项资金的同时,通过清理整合结余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4、多方筹措资金,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多方筹集资金,共筹措资金8,000余万元大力支持我县救兵东北亚木业交易中心、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再生资源产业园、石文供水、排水等重点项目。财政资金对重点项目的大力支持,加快了我县的项目建设,同时加快了我县经济发展步伐。
  5、部门预算决算公开。根据最新修订的《预算法》有关规定,全县56个部门均按要求在指定政府信息公开栏完成了政府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部门预决算公开规范了部门收支行为,方便了社会监督,同时有利于财政监督管理。
  6、构建制度规范的管理机制,在财政管理水平上实现新跨越。一是认真执行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严格执行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业务职能部门履行财政职责、贯彻执行财政方针政策、资金分配、资金拨付、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统筹平衡各部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预算安排的合理性。二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三是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四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五是依法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存在的问题
  2016年,我们虽然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但由于受经济下行趋势影响,财政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我县经济结构是以铁矿石生产加工为主导,经济结构不平衡的问题长期存在,资源型企业的税收占税收的比例过高,缺乏科技附加值高、税收贡献大的项目。二是财政支出压力过大,资金调度困难。由于政策性增支因素不断增多,各项改革配套、重点项目建设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六、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面对不利的经济形势,县政府将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科学合理压缩支出、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完成各项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1、加强收入分析和调度
  及时解决财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矿山企业税收征管秩序,摸清税源结构,挖掘增收潜力。同时,充分利用财政政策培植骨干财源,努力探索开辟新财源的有效途径。 
  2、加强非税收入征管
  进一步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财政票据的使用,完善“以票管收、源头控管”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机制。
  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主动与省、市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了解资金补助的最新动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工作更多的指导与支持,在补助资金争取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4、规范财政支出管理
  牢固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加大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力度,强化社会保障、扶贫、支农、教育、卫生、环保、交通等专项资金的财政监督检查,保障资金安全、完整,实现公教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克服困难,进一步加强财税征管,优化支出结构,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