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重点领域公开 >> 县级基层信息公开 >> 义务教育领域 >> 民办学校信息 >> 日常监管信息

抚顺县民办学校年检程序
来源:教育局浏览:83次'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民办学校从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中旬,对本校上一年度办学情况开展自查,并按要求准备年检材料;

2.民办学校在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纸质年检材料;

3.抚顺县教育局在完成辖区内全部民办学校年检后,将年检情况及民办学校信息汇总表报市教育局备案;

4.抚顺县教育局在完成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年检后,立即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发布“黑白名单”,市教育局汇总各县区年检结果并利用相关媒体向社会开。

5.民办学校年检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检结论依据民办学校书面材料审核、实地检查结果及日常办学行为记录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