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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县中小学校防治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教育局浏览:14次'时间:2024年4月18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提高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水平,保证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特别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组织机构

1.中小学防治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教育副县长

副组长:政法委分管副书记、教育局局长

成  员:平安办、教育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团县委、妇联、残联分管领导、各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负责日常通知传达、常规工作落实和学生欺凌问题处置启动工作。

2.机构职责

协调各部门日常防治工作和学生欺凌问题处置,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预防、治理工作,妥善做好学生欺凌日常教育和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

四、职责分工

(一)教育局负责对学生欺凌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做好专门学校的建设工作,是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牵头单位。

(二)平安办负责推动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三)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妥善审理学生欺凌相关案件,通过庭审厘清学生欺凌案件的民事责任,促进矛盾化解工作;以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学校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对学生欺凌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开展法律监督,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

(五)公安局负责依法办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实施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强化警校联动,为各校派驻一名法制副校长,指导监督学校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六)司法局负责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司法支持体系,指导协调开展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对被欺凌学生及其家庭的帮扶救助,协助教育局组织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为中小学校提供专业辅导,配合有关部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和帮扶工作,指导中职(技工)学校做好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八)共青团组织负责切实履行综治委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预防遏制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九)妇联组织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正确履行监护责任。

(十)残联组织负责积极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学生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残疾学生遭受欺凌的风险防控,协助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十一)各校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管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定期组织召开各部门联合会议,科学部署年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部门责任分工,确保各单位沟通协调机制畅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本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推广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方法和经验,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综合提升中小学校园欺凌治理水平。

(三)深入督导检查。各部门严格落实年度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计划,分阶段开展下校督导检查,对照督导检查工作中存在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根源,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抚顺县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构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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