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抚顺市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突破行动方案》,巩固提升脱贫人口可持续增收,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特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及2023年度工作目标。
一、工作规划
通过三年努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收入更加持续稳定。2024年末,实现人均纯收入12000元(含)以下有劳动能力或生产资料的脱贫人口“动态清零”,脱贫人口收入及增速高于全省脱贫人口收入及增速;2025年末,脱贫人口收入及增速高于全国脱贫人口收入及增速。
二、2023年度目标
1.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14.3%。
2.消除收入下降脱贫人口,脱贫人口全部实现收入增长。
3.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8000元以上。
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年底贷款余额户数占脱贫户比重不低于10%。
5.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上年75人。
6.省级以上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到6月底达到50%,9月底达到75%,年底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