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治理停车收费乱象和《辽宁省集中整治停车场违规收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抚顺市集中整治停车场违规收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设施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6月28日开始,抚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管理科认真核查监管本辖区内所有经营机动车停放服务的经营者收费行为,对收费行为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经营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整治停车场收费乱象,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
针对此次集中整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本辖区管辖范围内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采取“双随机”的方式确定和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按照集中整治停车场违规收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县域内28家停车场收费进行专项整治。并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实地检查。对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要从行业规范的角度给予行政指导;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本周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将抚顺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车场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和《抚顺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模版)》发放至辖区内所有停车场,要求各停车场按照有关要求,立即开展自查及整改。后续截止到7月25日还要对责令整改及依法处罚的停车场开展回头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