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县成小聚居、大分撒的态势。全县有满族、朝鲜族、蒙古族、锡伯族、回族、藏族、壮族等 15个少数民族。
抚顺县已登记宗教活动场所24处。
战国时期属燕国辽东郡;汉初,属区集辽东郡;汉昭帝后属晋末至唐初被高句丽政权割据,仍属玄菟郡;唐高宗收复辽东后,属安东都护府新城州都督府;辽金两代属东京道贵德州贵德县;元代设贵德州贵德县,并设贵德州巡检使司,属沈阳路;明洪武八年起,属辽东都指挥使司;洪武十七年(1384年)修抚顺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在抚顺城设“抚顺千户所”,隶属沈阳中卫辖。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建大金国;顺治元年(1644年)清定都北京后,抚顺先后隶属奉天府的承德县、兴仁县辖;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拨资重修抚顺城(即清代抚顺城),城址位于明代抚顺城南约一里处;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兴仁县治所由沈阳市内迁至抚顺城,同年改兴仁县为抚顺县。
中华民国时,抚顺县属奉天省东边道。 从1901年开始,抚顺相继开拓煤矿,集股商办,自行开采。“日俄战争”后,抚顺煤田及市、县地区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1945年“九•三”胜利后,曾成立临时县人民政府。1946年3月,国民党进入抚顺县。1948年10月31日抚顺解放。1952年9月,撤销抚顺县。1961年8月,重置抚顺县。现为抚顺市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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