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双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于深化我县事业单位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的管理,促进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我县积极加强事业单位的岗位和人员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中共抚顺县委、抚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县事业
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适度分离,形成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制度之外新的晋升通道,拓展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发展空间,激发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是提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中副高级职称以上岗位比例。按照《关于完善全省科学研究及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的通知》(辽人社〔2019年〕52 号)文件要求,对全县各事业单位重新进行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到13%,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职称兑现难问题,从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满足事业单位的发展需求。
三是强化事业单位的职称聘任工作。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的相关要求,各事业中心和业务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部门聘用方案,规范聘用程序,出具主管部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聘任的聘用报告,报相应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有效的发挥事业单位灵活高效的用人和分配机制,有效激发事业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