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国务院15条硬措施实施,着力做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保持了全县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认真学习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深入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属地监管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分管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治工作,全县上下做到了统筹推进、齐抓共管,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狠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及全省50条措施的落实。
严格安全执法检查,开展助企纾困活动。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多部门联合执法、与其他县区互检等方式,检查粉尘涉爆、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及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聘请省内科研院校、企业专家,采用集中培训、现场执法示范等方式,对应急局、乡镇及企业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进一步提升安全隐患辨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县、乡、村应急工作人员,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各项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逃生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应急救援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畅通和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