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根据实际进药票据价格销售,药局与收款员按照不得“凑整丢零、四舍五入”的要求,实事求是完全按购入价格销售。并根据市物价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抚价发[2015]22号文件要求,按标准调整医院服务价格。及时进行收费系统维护,院内各级科室全员培训全面执行,对患者做好宣传与解释工作,利用TCL大屏幕滚动宣传,同时在院内醒目位置摆放价格调整通知,重新制作药品价格公式板,做到让患者清晰付费,公开透明。
1、药品零差价
8月31日之前,药局已经完成了药品对照,31日下午4点系统更新,进行零差价的药价更改,至晚20点所有药品完成零差价的信息录入。
2、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8月31日下午4点原来的收费系统关闭,进行价格维护,至晚8点10分,完成所有价格调整项目信息调整,确保9月1日按照医改后物价局规定的服务价格收费。
3、对原有的住院患者,8月31日下午4点之前完成患者之前所产生费用的清单,9月1日起实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同时与患者做好解释。
抚顺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卫计委的指导下,现已全面启动,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医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医改工作不断深入,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