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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2023年县十届政协二次会议 《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 (74号)的答复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闫樱之  浏览:34663次  时间:2024年1月12日

高学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市场局在监管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农村食品安全:

1、广泛宣传提高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培训工作。增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在各乡镇开展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宣传、培训工作,使小作坊、小摊贩业主充分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依法使用食品原料、添加剂,形成有效的法律约束,促进行业自律,营造相关食品行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以宣传周、讲座、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农民宣传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购买有害物质,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2、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即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在全县聘请11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覆盖全县100%乡镇与行政村,协助食品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形成部门监管合力,确保对农村市场无死角监管。

3、加强对“三小”的监管:

依据相关规定,市场局对小作坊、小餐饮实行许可制度管理,对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管理。未经许可或者登记备案的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我县目前有小作坊46家,其中在产36家;小餐饮108家,其中在营96家;食品摊贩145家,其中在营136家。

一是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实行进货查验制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二是在生产经营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备案卡、营业执照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三是规范“三小”禁止生产经营国家禁止性目录的产品。四是对“三小”划分风险等级,对白酒、肉制品等风险等级高的加大监管频次。四是开展质量提升,每年小作坊质量提升达2%,我县目前已有17家小作坊示范店;五是严厉打击“三小”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共查处“三小”食品案件15起,罚款7.1万元。2023年目前为止立案2起罚款壹万元。案由主要涉及无证生产、使用超期调味品等。

4、开展监督抽检行动。加强对农村食品的监督抽查频次,严格抽检制度,对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召回,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2023年将陆续开展监督抽检240批次。

5、对农村食品积极组织创建活动,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肉菜放心超市”“小作坊提升改造”、“小作坊示范店”一系列活动以提升超市、小作坊产品质量保障水平,增强安全放心度。

6、抓好食品消费维权保障。公开全国12315等投诉举报电话、投诉渠道,及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案件。2022年处理食品投诉举报15件,2023年目前处理食品投诉举报8件,满意率100%。以此为突破口,重拳出击、精准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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