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处罚单位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抚县卫医罚〔2024〕
001号
抚顺县马圈子乡马圈子村(范喜茹)
未取得医疗机构备案手续执业案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责令立即改正。
2.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2024.03.13
抚顺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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