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全面加强我县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抚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执法人员围绕省市局近期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县域内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全部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检查中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相关信息,做好溯源追源工作。
截至目前,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0家,均已签订《坚持合规经营和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承诺书》,张贴省局下发的《致全省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一封信》,引导督促电动车销售单位录入辽宁工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信息平台,压紧压实销售单位主体责任,建立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负责制。制定并张贴《质量安全总监职责》《质量安全员职责》。同时利用微信群进行线上宣贯,对国家总局、省市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典型案例和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新标准进行宣贯。
抚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局的时间表和任务图,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