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野生动物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抚顺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十分重视县域内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的发展和保护。2023年抚顺县自然保护地事务中心自成立以来,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
(1)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日常巡查监管,特别是春季候鸟迁徙等关键时段。我们通过“中心+林场+国土所”多方联合巡护的方式有效地保护了县内野生动物种群发展。
(2)中心每年利用网络、微信朋友圈、张贴通告、发宣传单、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理念,通过这些宣传方式,增强了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3)2023年,中心为防止人们对野生蟾蜍的乱捕滥猎,在县内开展了蟾蜍养殖备案工作。目前,全县已经备案4家蟾蜍养殖户。我们希望通过备案制度,一方面有效保护野生蟾蜍种群的繁殖发展,一方面通过合法养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4)为适应当前生态文明与野生动物救助工作的现实需要,2023年7月27日,抚顺县自然保护地中心三块石野生动物救护站在三块石森林公园挂牌成立,该救护站是由抚顺县自然保护地事务中心和后安镇政府与三块石森林公园合作成立的一家公益性质的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组织。该救护站占地面积1650平方米,配置了治疗室和观察室,设立了鸟类区和兽类区,并由后安镇畜牧站作为技术指导。救护站的成立,填补了抚顺县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的空白。
(5)2023年,抚顺县部分地区因野猪数量过多而破坏农作物,并且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生态平衡、调控种群数量、保障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抚顺县林业和草原局决定于2023年秋冬季开展集中狩猎野猪的专项行动。本次行动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具体负责,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县保护地事务中心具体实施。保护中心坚持“适量捕杀、总量控制”的方针,适时适量地狩猎野猪,调控种群数量,减少了野猪危害人畜安全、损坏农作物事件的发生,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下一步,保护地中心将按照县生态发展目标,履职尽责,继续加强县域内自然保护地的日常管理、建设和巡护工作,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繁殖地、候鸟越冬地、野生植物原生地、重要湿地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进行全面保护,适时组织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