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非遗+旅游’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精神财富,县文旅局以实现整体保护和传承为目的,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不断加强我县非遗保护、保存工作力度,推进非遗传承保护工作。
一、开展“非遗”项目与旅游深度融合,将传统手工制作、雕刻、剪纸、饮食等技艺类项目作为重点项目,组织项目保护单位参加各种非遗和文化产业展会。赋予旅游景区更多的非遗文化元素,以组织现场表演、互动体验、产品展销、节会活动等形式,丰富景点文化内涵,增加文化体验感。
二、做好非遗宣传工作,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积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二是开展传统文化进校园的同时,增加了非遗表演和非遗讲座进校园;三是在重大节庆活动中丰富非遗元素,积极扩大抚顺县非遗文化影响力。
虽然我们在非遗保护工作上做出了很多努力,但仍有一些问题出现:一是传承人断代问题突出。目前,部分代表性传承人项目存在传承人年龄偏大、后继者严重缺乏的状况。部分没有盈利条件的非遗项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生存。二是产业化程度偏低。部分非遗项目与文化旅游结合不紧密,如剪纸、贴画、扎染等文创产品的开发。这些传承个体以传统技艺项目居多,人员少、资金少、平台小,束缚了项目的传承发展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投入,将保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现有非遗项目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让每个非遗项目得到较好地保护、传承、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升保护质量。调动各级非遗传承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开展形式丰富的带徒授艺。引导社会力量和传承人群自觉参与非遗保护和研究,提高地域非遗理论水平。同时加大对非遗资源的普查力度,建立完善贡井非遗资源库,培育、发展非遗项目,拓展各级非遗项目名录。
三是进一步将非遗与旅游相融合。结合每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活动,策划包装出常态化、创意化、精品化的非遗活动,形成抚顺县非遗节庆活动品牌,创新运营方式,实现非遗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形成一批以非遗元素为核心内容的文创产品品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非遗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抚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我们将会努力讲好“抚顺县故事”,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