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提案”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全面提升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大垃圾收运处置力度,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每年全县列资约1200万元,由县乡两级财政按7:3比例承担,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2023年投入23.35万元,采购垃圾桶1350个,已分发至水源保护区内的后安、上马、汤图3个乡镇。投资58万元,采购低温磁化降解炉1台,已安装完成。2024年,按照市住建局要求,全县部分生活垃圾送至抚顺市演武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目前,双方已基本达成一致,正在研究协议细节。积极推行环卫市场化运行,计划将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工作进行外包。目前已挂网进行招标,招标价每年1185万元,承包期三年。2023年我局争取到省级专项资金276万元,用于采购垃圾收集车辆245辆、垃圾清运钩臂车8台、钩臂箱95个。
通过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完善设施设备,极大地提升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我县将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