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宪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提案,县政府予以采纳。
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出行充电需求大量增加,因此,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了更高质量的要求。抚顺市发改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划部署制定了《抚顺市“十四五”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汇总表》,其中,抚顺县“十四五”期间拟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区域15处,充电车位134个。其中,县政府内1处、石文镇1处、后安镇3处、救兵镇2处、上马镇1处、海浪乡1处、峡河乡1处、汤图乡2处、马圈子乡3处(具体分布点位详见附表)。
但是,农村地区建设充电桩也存在困难,车辆分布相对比较分散,还面临充电设施选址难、充电效率低、运营维护成本高、居民用电难等问题,诸多问题制约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同时,由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政府牵头规划,企业主体实施建设。由于企业建设需要前期投入和建设成本,企业考虑因素较多,规划时间较长,因此建设过程较慢。
我局将服务指导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同时与工信和住建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政策动态,为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与发展做好服务。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