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婷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我县闲置资产设施、厂房场地核查清理、盘活利用及有效处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做好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核查、清查盘活工作,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强化政府财政对资产资源的统筹利用,我局制定了《抚顺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方案》下发到各行政事业单位,明确清查基准日期及清查范围,建立台账,在资产清查及建立可盘活资产台账的基础上,多途径有效推动资产盘活。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有效开展清查盘活工作,按时报送可盘活存量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清查盘活情况等各类台账,报送工作情况报告,说明可盘活资产情况、盘活成效、基础设施类资产入账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
要求各单位建立长效机制,要将资产盘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加强各类资产入账核算,不断夯实资产底数,掌握资产使用情况,根据实际随时更新各类可盘活的闲置低效行政事业性资产台账,不断推进资产盘活,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价值。
特此答复。
承办部门:抚顺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