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建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醉驾”案件频发亟待重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从年初开始,交警部门联合县交通局采取每天日巡、夜巡排班的方式,对超载货运车辆进行了重点整治。目前,处理超载货运车辆128辆,有效地减少了事故的发生,也得到了政府领导的肯定。目前,全省交警部门正在对七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我大队已拘留无证驾驶人员50人,处理醉驾3人,酒驾18人,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共145件。严打整治力度史无前例,省交管局每月通报全省各县区完成情况,整治行动贯穿全年。据省局通报,一季度全省交通事故数量、交通事故受伤数量、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同期相比全省一季度死亡人数减少130人,社会效益无法估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按照要求,年底前全县每个行政村都要设一名交通安全劝导员,重点对农村地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酒后驾驶车辆等行为进行有效提醒劝导,并做好记录。目前,上马镇十七个村已全部开展工作,下步在其它七个乡镇陆续开展;交警大队每月通过移动公司短信平台,对抚顺县驾驶员发送宣传教育短信,下步重点对“酒驾、醉驾后驾车的危害性进行宣传,发布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信息,用事实教育驾驶员遵章守法;通过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加大对违反交通法规危害、安全知识普及的力度,形成交管新媒体宣传“大矩阵”良好氛围;发放交通宣传品,下步深入到乡镇各村,张帖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画册,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每周三,交警大队对扣分学习的驾驶员都要观看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案例,教育广大驾驶员文明行车,珍爱生命。
承办单位:抚顺县公安局
承办负责人:孙宇
二〇一八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