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加强河湖执法监管、实现河湖环境整治优美、水清岸绿为主要任务,切实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努力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4月8日,抚顺县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抚顺县全面开展2019年度河库“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县河长办〔2019〕3号)文件,《实施方案》中细化了我县2019年度河库“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治理措施、组织保障和有关要求,通过实施河道“清四乱”及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深化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规范有序,改善人居环境,农村河道乱堆乱放垃圾现象得到全面改善,使河道保洁水平全面提高,基本实现河道保洁有责任主体、有专人负责、有相应设施,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2019年4月1日起,我县在全县范围内正式开展2019年河道“清四乱”及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截止4月26日,全县共动用挖沟机30台、大翻14台、小翻9台、铲车10台、四不像51台、三轮车18台、小三轮9台、推土机3台,共清理垃圾数量14160立方米,要求到5月31日前,全县基本完成河湖“清四乱”及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