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抚顺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八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浏览:21698次 时间:2016年12月30日
政协抚顺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八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12月14日在政协抚顺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
王艳玲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抚顺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各位委员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提案工作基本情况
县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委员提案99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并与委员协商,确定立案88件,未立案11 件,并案处理3 件,并案后提案8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走访率、答复率、委员满意率均为100%。提案提出的很多意见建议被采纳,采纳落实率为63.53%;列入计划解决的占34.12%;受财力限制,近期内难以解决的占2.35%。由此可见,提案的提出质量和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回顾一年来的提案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围绕助推经济发展建诤言。八届四次会议前夕,广大政协委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选题,缜密分析,撰写提案,为助推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如《关于对现有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关于加快天女山风景区建设的建议》、《关于社河湿地公园管理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县乡村旅游的建议》、《关于搭建赛事平台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强抚顺县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和应用,保证节约资源和减少重复投资建设的建议》等,这些提案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旅游局、经服局、城建局、农发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主动作为,认真办理,收到了实效。如县经服局采纳了鹿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对现有企业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多次协调驻抚各金融单位与我县企业加强联系,召开了银企对接会,搭建了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及时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问题等;县政府采纳了赵毓艳和万金锐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天女山风景区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天女山景区建设,已建成景区游客中心、停车场及开发了近40处景点。同时举办了天女山景区开幕仪式、首届马圈子乡羊汤节及重机车巡展、天女山红叶节等系列活动。
(二)围绕促进民生改善献良策。广大政协委员围绕社会管理、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维护稳定等民生问题,提出了许多好提案。如《关于上马镇台沟村更名为北湖村的建议》、《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法律教育的建议》、《关于加强供水设施管理的建议》、《关于在下海浪邹家等路口设置限速标志的建议》、《关于加快救兵镇有关村屯巷路硬化建设的建议》等提案,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县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等相关承办部门积极想办法予以办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如县政府十分重视崔长仁委员提出的《关于上马镇台沟村更名为北湖村的建议》。在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亲自组织下,上马镇党委、政府,县民政局等部门行动迅速,一周内完成了更名的基本工作,县公安局、农发局、林业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此项工作,各项工作进展迅速。教育局采纳了王浩委员《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法律教育的建议》,及时把普及法律知识纳入教学计划,聘请矿区检察院10名检察官及当地派出所所长和指导员担任我县10所学校的法制教育副校长兼教员,提高了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实效,还结合全年的法制宣传月、宣传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演讲、讲故事等活动,采取了板报、标语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支实招。广大政协委员围绕水源保护、垃圾治理、河道治理、空气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及污染源治理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如《关于加强大伙房水库水源保护区保护的建议》、《关于每年定期清理河道垃圾的建议》、《关于治理燃烧秸秆产生雾霾的建议》、《关于东北亚木业交易中心周边环境急需整治的建议》、《关于解决救兵地区炭厂污染空气的建议》等。县水源办、水务局、林业局、交通局等相关承办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办理。如县乡政府积极采纳了王树青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大伙房水库水源保护区保护的建议》、徐长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村屯小河流治理的建议》、王英娜和朱真屹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清理河道渠道保证水利设施持续发挥作用的建议》、田爱国委员提出的《关于每年定期清理河道垃圾的建议》等意见建议,县政府下发了《抚顺县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县水务局、水源办等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实施方案,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累计投入资金90余万元,累计出动车辆8000个台班、人工3680人次,清理河道846公里,清除垃圾10万立方米。各乡镇在各村村部及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向河道弃置垃圾等废弃物的通告》及悬挂宣传标语,对沿河居住的村民挨家挨户地发放通告,并认真组织落实《抚顺县河道内垃圾清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集中整治行动使河道内沉积的生产、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清除,农村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二、2016年提案工作的主要作法
一年来,县政协常委会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不断总结提案工作经验,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取得了提案工作新成效。
(一)搭建平台、知情明政,努力提高提案提出质量。
县政协常委会,始终将为委员搭建履职平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在提案工作中,一是搭建政协委员之家平台。通过政协委员之家建设,为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了解和掌握重大民生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实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助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解决,真正为帮助困难群体解难事、排忧事、办实事、做好事创造条件。二是搭建知情平台。通过政协年会、常委会、调研、视察、检查、督察了解全县重点工作情况。如在政协年度大会上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工作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工作计划报告等;常委会听取经济运行情况等通报;视察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水源保护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市场监督等工作,为委员知县情创造条件。三是搭建明政平台。每年都邀请市委讲师团的理论专家讲解党的最新重大决策、理论创新等有关内容,及时介绍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中心工作情况,为委员明政创造条件。搭建的三个平台,为委员撰写提案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务实管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领导重视、激励约束,努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在提案办理工作中,一是领导重视。县政府将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到县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县长主持召开提案交办工作会议,亲自部署,强调办理质量,办理时限,常务副县长牵头督办,县长、各位副县长逐件批示,对办理提案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县政协每年都与县政府协商,坚持标准,按照程序认真评选优秀提案;同时召开提案办理评议专题会议及视察提案办理情况,评选先进提案承办单位,并对优秀提案和先进提案承办单位进行表彰,激励委员和承办单位的积极性,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三)规范承办、强化督办,努力提高提案办理实效。在提案办理工作中,一是规范办理。认真落实县委下发的《政协抚顺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县政府下发的《抚顺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办理工作规则》等,承办部门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理、承办科室专人办理的“三级负责制”,规范提案办理工作。二是领导督办。县政协与县政府协商,每年都确定10件重点督办提案,分别由政协副主席和县政府副县长领衔督办,确保提案办理质量。三是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加强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的联系协作,加大提案办理工作的沟通、协调、督办力度,还采取了主席会议督办、提案委与界别组联合督办等形式,加强与承办单位沟通协商,促进提案办理工作。
回顾一年来的提案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提案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提案的选题面还不够广;精品提案少;听取承办单位意见不够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7年提案工作的主要任务
提案工作是综合反映政协自身建设和履职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县政协提案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抚顺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评”字为创新点,努力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为助推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一)严格评审,保证提案质量。重点是从提案选题的严肃性、分析的科学性、建议的可行性、格式的规范性等方面,对提交的提案进行评议审查。评审是提案提交后决定是否立案的必经环节,它将决定着提案能否成立,能否进入办理流程,更是对提案立案标准的把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提案质量和提案工作的整体水平。评审是提案立案环节的核心。严格提案评审,既是对委员的尊重,也是对委员履职权利的保护,更是确保提案“提得准”、“立得住”的重要保证。严格评审的目的,绝不是让更多的提案不能立案,而是引导委员更加自觉地提高提案质量。
(二)坚持评优,推出提案精品。坚持对优秀提案进行评比表彰,是政协提案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协组织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它不仅要注重提案的规范化、标准化,而且更加强调选题准,调研深、情况明、分析透、建议实,具有鲜明特点,具有可行性,只有高质量的提案才能被推荐为优秀提案。要开展“最具影响力提案”的评选工作。要对优秀提案中的精品提案进一步评选,优中选优,这是县政协对评选表彰优秀提案的一次新尝试,也是一次创新。评选“最具影响力提案”的过程,实质上是一次宣传政协委员、宣传政协组织、宣传政协制度,扩大政协影响力的过程。在坚持对优秀提案进行表彰的同时,对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进行评比表彰也是不可或缺的。开展先进提案承办单位评优,实际上是对承办单位办理提案质量的评价,可以激励承办单位更好地办理提案,有效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三)双向评议,提高提案水平。目前,提案承办者对委员的提案只有办理的权利,难有对提案的内容、提案的质量发表意见的机会与渠道。为此,要创新建立提案双向评议制度,即委员对提案办理者办理情况的评议和提案承办者对委员提案的评议。委员对提案办理者办理情况的评议已开展多年了。但提案承办者对委员提案的评议是首次。评议方式是,在年度提案办理完结后,由县政协组织承办者就当年办理的提案进行打分,评出等级,给出评价意见,评价结果作为委员履职成效和能否评为优秀提案的重要依据。开展双向评议,本身也是一种民主监督,是一个问题再发现、建议再完善的过程,有利于提办双方的了解与沟通,有利于设身处地变换角度看问题,有利于提高提案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委员,同志们: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履职为民,锐意进取、务实创新,不断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为助推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