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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信息
 
抚顺县卫健局深入推进医疗拥军,支持部队医疗保障社会化
  作者:张小洁、张美琪  来源:卫生健康局  浏览:16946次  时间:2020年8月13日

为积极创建抚顺县第九轮双拥模范县,依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办发》、《辽宁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命名办发》和《抚顺市创建第九轮国家和省级双拥模范城活动实施方案》,县卫健系统扎实开展“双拥”工作。

一、积极支持部队社会化医疗保障服务 
  为贯彻落实建立部队医疗保障支援协作机制会议有关精神,推动军(警)民融合深度发展,做到“只要有部队的地方,就有医疗卫生的强力保障”,切实解决官兵看病就医存在的现实问题。抚顺县人民医院、抚顺县中医院积极提供社会化医疗保障。开设畅通部队官兵就医绿色通道,优先检查、取药、治疗,为部队伤病员预留部分床位,保证能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积极为部队开展的军事演习(练)、重大军事活动提供医疗保障工作。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从体能调理、伤病防治、康复保健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干预,将中医适宜技术送入军营,不断丰富中医药军地合作内涵。做好我县部队医疗机构工作,丰富帮扶内涵,提高支队卫生队诊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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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落实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就医优惠减免政策 
  近年来,我系统逐步开展抚顺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在门诊、挂号、收费、取药、诊断室、检验科等处应设置军人和优抚对象专门服务窗口,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张贴)优先服务标志。凡凭现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有效证件就诊,享受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付费、优先取药、优先住院等服务。对老年退役军人及军属、军烈属等开展免费体检服务。抚顺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卫生防病技术优势,积极提供健康教育、预防健康体检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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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及时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服务 
  为老年退役军人及军属、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建立家庭健康档案,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行精准健康状况评估,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落实基本公卫服务和健康体检,定期跟踪指导健康状况。对重点优抚对象门诊所有药品按照零差率销售,允许延长一次性处方用量。签约家庭医生为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重点优抚对象主动提供上门随访和医疗服务工作。协同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民政局、医保局等部门执行好相关医疗政策。 
  四、严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质量关 
  抚顺县人民医院为我县征兵体检工作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每年选派政治思想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医务人员参加,严格执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按照标准化设站的要求,规范设立每个体检科室。规范征兵体检流程,统一程序,统一标准、统一体检办法、统一表格填写。加强参与征兵体检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落实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监督管理,开展廉政教育,强化职责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增强政策纪律观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尽职尽责地做好征兵体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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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共建活动

按照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我局消防武警部队结成了“双拥”共建单位,定期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开展节假日走访慰问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组织单位干部接受国防安全教育,根据部队需要开展科技拥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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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定期开展双拥宣传和走访慰问活动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全民国防教育”要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大力开展《国防法》、《兵役法》、《人民防空法》、《保护军事设施法》等法律法规及双拥工作、优抚安置的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的浓厚氛围。在每年“八一”建军节前后组织干部职工到共建单位参观学习,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国防教育,努力为部队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在每年元旦、春节、“八一”等重要节假日和纪念日,组织走访慰问革命功臣、军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卫健局将继续紧密结合全县实际,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好“双拥”工作,巩固“双拥”成果,为我县“双拥”创建工作做出贡献。

主办单位:抚顺县人民政府    抚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4-57599848 Email:news@lnfsx.gov.cn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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