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确保抚顺县“全县通办”工作落实到位,经过县政府同意,在“全县通办”工作涉及的部门、人员和事项的实施与管理中,实行此办法。
一、起草背景
为保障我县“全县通办”工作全面推进,“全县通办”平台稳步运行,进一步加强“全县通办”工作人员管理,严格事项通办工作要求和通办业务流程,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服务水平,确保人人会操作,让群众办事更舒心,结合“全县通办”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8章28条,分总则、职责分工、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窗口设置及事项办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信息安全、附则,明确了“全县通办”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覆盖了“全县通办”工作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加强和规范“全县通办”工作的实施与管理,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