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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顺县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审计局  浏览:18550次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按照《审计法》规定,县审计局对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审计工作重点,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审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基本方针,科学调度审计力量,采取大数据审计与现场审计相结合方式,将预算执行审计与财政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对54个一级预算单位93个账套数据采集分析全覆盖,对全县政府工作部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全覆盖,共开展了22个审计项目,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一)全面加强财政管理,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大力度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有效缓解了财力紧张局面,全力确保刚性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2019年,县级财政总收入155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876万元、争取上级财政补助收入96996万元(包括专项补助2712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96万元、调入资金2279万元、上年结余1134万元。

2019年,县级财政总支出154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383万元、上解省财政支出24657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697万元。

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244万元。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2019年总体看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明显提高。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县直“三公”经费支出825万元,比2018年下降13.16%。同时,在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县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安居就业等支出比上年增长4.81%。

同时,也发现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预算调整、国库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编制、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经分析整理、归类汇总,有28个问题较为突出。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进行了处理,共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文书29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调整不规范

2019年10月30日,财政局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的2019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中预算支出数28795万元,未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到款项。

2.财政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17370.99万元

财政局2019年上级拨入专项资金指标金额55432.26万元,当年支出38061.27万元,截至2019年末未下拨17370.99万元。截至7月末已下拨9374.21万元,还有7996.78万元未下拨。

3.向非预算单位拨款2668.94万元

财政局2019年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没有财政隶属关系的部门或单位2668.94万元。其中:县武装部52.48万元、消防大队161.31万元、地税局110.96万元、国税局1838.42万元、石文净水厂505.77万元。

4.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

财政局2019年决算报表填列预算数6051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27627万元(其中县本级110837万元)与批复预算数81804万元,相差29033万元。决算报表预算数、调整预算数与批复预算数不一致。

5.未计提累计折旧

根据省厅数据分析反馈的关于未设立累计折旧科目提取折旧问题,经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核查,涉及54个单位93个账套,未计提原因是财务核算部门无法确定各财务统管单位2019年以前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和固定资产当月折旧金额。

6.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及时入账

由抚顺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统管的预算单位,2019年购置的固定资产858.13万元、无形资产16.11万元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50个单位共计874.24万元。

7.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推进迟缓

截至审计日,财政局未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未起到绩效激励约束作用。

8.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制度不健全

(1)未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经审计财政局发现,未制定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未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及资产处置工作。

(2)未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审计期间财政局未提供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方面制度。

9.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截至2019年12月底,县财政其他应收款余额62176万元,比2018年末余额68454万元减少6278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128525万元,比2018年末余额122584万元增加5941万元。

1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公开不完整

县财政局在县政务公开网2019年抚顺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信息公开表中仅公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情况未公开。

(二)县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

1.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决算编制数据不准确。一是2019年度决算草案编制的年初预算收入和支出数与批复的预算数不一致,部门决算报表中的年初预算数据未按批复后的预算数填列。涉及司法局、卫健局、文体局等17个单位。二是市场局2019年在办理车辆保险时重复支付保险费0.63万元,导致决算中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4.2%。

2.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566万元。涉及司法局、卫健局、文广局等6个单位。

(2)无形资产记入固定资产142.37万元。财政局将2013年至2017年购入的国库集中支付软件、“一卡通”软件等价值142.37万元资产,未记入无形资产,而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

3.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其他应收款、应付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等13个单位。

(2)挤占专项资金3.22万元。文广局(原文体局)因账务处理不当,将应从行政支出中列支的办公用品、搬家等费用,在电影放映补助费和文物看护费中列支3.22万元。

(3)串项列支政法专项经费2.85万元。司法局2019年在政法装备专项经费中列支应从政法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列支的服装款。

(4)财政资金闲置0.3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统计局其他应付款中资料费0.33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5)结余专项资金0.44万元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检员一卡通款。

(6)滞留专项资金2.02万元为文广局(原文体局)2019年拨入的电影放映场次补贴专项结余资金。截至审计之日,尚未发放到位。

(7)新型农民培训资金未及时下拨29.8万元。2019年7月农业农村局收到县财政拨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费,当年12月将该笔资金29.8万元拨付各乡镇,截至2020年3月27日,各乡镇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收到资金并未开展培训。

4.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情况方面

(1)“三重一大”事项未在会议记录中体现、会议记录决策过程不规范及缺少集体讨论、民主集中的表决过程和结论。2019年工信局、公安局、市场局、司法局、卫健局、文广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在所提供的会议记录中体现或记录决策过程不规范;医保局、退役局、司法局个别有关事项会议记录未将参会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缺少集体讨论、民主集中的表决过程。

(2)超范围支出5.14万元。2019年卫健局组织开展系统内部职业人群健步走活动,购买服装、帽子、手套1.68万元,列支外单位人员差旅费0.07万元;文广局在行政支出中列支下属事业单位差旅费和电话费0.82万元;政府办在行政支出中列支公务员通勤费、移动通信设备配件、医药品等费用2.26万元;市场局为外单位报销差旅费0.31万元,用于下乡检查午餐补助。

(3)超限额使用现金30.92万元。2019年营商局超限额使用现金1笔0.34万元;文广局超限额使用现金19笔9.22万元;政府办超限额使用现金30笔2.77万元;公安局超限额使用现金6笔5.06万元;交通局超限额使用现金9笔金额0.67万元;农业农村局超限额使用现金2笔0.28万元;工信局超限额使用现金6笔12.58万元。

(4)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卫健局、文广局未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制度;住建局、司法局、政府办部分公务用车登记信息填写不全或公务用车使用未记入公车使用登记表;退役局没有公车使用信息登记记录;水务局推土机,未建立车辆使用审批、出车记录台账管理等制度、车辆使用缺乏监督和管理。

(5)滞留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4.59万元。截至2019年底,公安局利息款余额4.59万元(其中当年余额为2.2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6)低值易耗品管理不完善。政府办对购入的整理箱、毛巾、清洁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台账管理不完善,仅登记领用量,未登记库存量,且物品领用未及时登记,领用随意性较大,存在流失浪费现象。

(7)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缺少接待清单等要件。工信局2019年支出招商引资公务接待费43.28万元,在报销时只附有发票单据,未附公函及接待清单。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确保预算有效执行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二是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三是强化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严格按预算批复项目使用资金,预算调整按规定报批,下拨资金按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的约束力,确保预算执行效果。

(二)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用好用足及时下拨,杜绝挤占专项资金。三是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盘活各类沉淀资金,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三)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促使财政依法理财水平逐步提升

一是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决策与监督机制,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关于国家财经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内部控制机制,下拨专项资金等严格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主任、各位副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审计工作,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确保资金科学、合理、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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